不爽 極度的不爽
不管我是挺誰 比上次的毒奶粉還不爽
我想你應該也不爽吧
好一句"保護訪客安全"
他"馬"的 誰來保護台灣的安全
看到簽署食品安全的協定
台灣的朋友 下次大陸的食品進口來台灣
經過它們質檢總局檢驗的東西 他說合格你會相信嗎?
你還吃得安全嗎???
你會爽嗎????
延伸閱讀
毒奶粉系列
不管我是挺誰 比上次的毒奶粉還不爽
我想你應該也不爽吧
好一句"保護訪客安全"
他"馬"的 誰來保護台灣的安全
看到簽署食品安全的協定
台灣的朋友 下次大陸的食品進口來台灣
經過它們質檢總局檢驗的東西 他說合格你會相信嗎?
你還吃得安全嗎???
你會爽嗎????
延伸閱讀
毒奶粉系列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
*****
*****
*****
*****
*****
*****
*****
*****
*****
*****
*****
*****
*****
《海峽 兩岸食品安全協定》。全文如下: 為增進海峽兩岸食品安全溝通與互信,保障兩岸人 民安全與健康,海峽 兩岸關係協會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 基金會就兩岸食品安全事宜,經平等 協商,達成協議如 下: 一、資訊(訊息)通報 雙方同意相互通報涉及兩岸貿易的食品安全資訊( 訊息),並就涉及影 響兩岸民眾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資 訊(訊息)及突發事件,進行即時通 報,提供完整資訊 (訊息)。 針對前項查詢請求,應迅速回應並提供必要協助。 二、協處機制 雙方同意建立兩岸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協處機制,採 取下列措施妥善處理: (一)緊急磋商、交換相關資訊(訊息); (二)暫停生產、輸出相關產品; (三)即時下架、召回相關產品; (四)提供實地瞭解便利; (五)核實發佈資訊(訊息),並相互通報; (六)提供事件原因分析及改善計畫; (七)督促責任人妥善處理糾紛,並就確保受害人 權益給予積極協助; (八)雙方即時相互通報有關責任查處情況。 三、業務交流 雙方同意建立兩岸業務主管部門專家定期會商及互 訪制度,就雙方食品 安全制度規範、檢驗技術及監管措 施進行業務交流及資訊(訊息)交換。 四、文書格式 雙方資訊(訊息)通報、查詢及業務聯繫,使用雙 方商定的文書格式。 五、聯繫主體 (一)本協議議定事項,由雙方食品安全等業務主 管部門指定的聯絡人 相互聯繫實施。必要時,經雙方同 意得指定其他單位聯繫實施。 (二)本協議其他相關事宜,由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 基金會聯繫。 六、協議履行及變更 雙方應遵守協議。 協議變更,應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方式確認 。 七、爭議解決 因適用本協議所生爭議,雙方應盡速協商解決。 八、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得以適當方式另行商定 。 九、簽署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七日後生效。 本協議於十一月四日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 份。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會長 陳雲林 董事長 江丙坤